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2〕7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20号)、《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及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34号)精神,沈阳工业大学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共安排5个专业,招生计划 326人。
一、招生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本科阶段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到沈阳工业大学,且就读专业符合招生专业的招生范围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5.综合素质符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报名时间
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29日8:30-19:00和5月30日8:30-15:00。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须在5月25日-30日规定的具体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lnzsks.com),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在“报考资格审核”页面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本科成绩单;
(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此项材料如有多个,请将扫描图片合成到一个PDF文件)。
材料(1)、(2)考生必须上传,如不按照要求提供或材料无法辨识的取消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
五、考核及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月7日前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初审合格考生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招生考试。
对于公示的考生,学校将在6月19日组织考核工作,考核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具体面试内容、考核要求将在6月10日由主办单位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考生最终成绩依据学生本科在校学习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各自50%的权重计算总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省级招考部门核准并由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附则
1.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的学籍管理,实行全日制学习,修读年限为2年,学习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毕业学位。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要求颁发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收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沈阳工业大学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5.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其他说明。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沈阳工业大学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训、咨询活动。
七、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辽阳分校: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3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