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07-25 贵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976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组织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第三条 招生计划
贵阳学院2022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计划表。
第四条 报名
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考试科类、时间和参考资料
一、 文化考试
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要求,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
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5月14日
2.审查对象:报考我校且文化成绩上线考生(含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退役士兵、高职专科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的退役士兵。
3.携带证件: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须注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还须携带相关获奖证书,高职专科免试生还须提供经省教育厅公示通过的技能大赛赛事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审查内容:
(1)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注有“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未出具此证明的,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2022年8月31前(含8月31日)获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我校不予报到和学籍注册。
(2)审查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贵州省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高职(专科)专业与对应本科专业类统计表》、《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高职(专科)专业与对应本科专业类统计表(退役士兵)》和《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专业类和本科专业名称统计表》中对口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不符合,所报专业志愿无效,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专业考试时间(含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2022年5月21日。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式、咨询电话、资格审查、专业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通知和信息查询网址:http://zjc.gyu.cn和http://jxzl.gyu.cn/,请考生及时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录取程序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在贵阳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退役士兵合格分数线(含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规定执行。
三、录取原则
(一)文化课和专业课均须参加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士兵):
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校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分专业计划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出现专业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投档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查,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录取。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规定,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高职专科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查,按省招生考试院投档的名单录取。
四、专升本是选拔性考试,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在教育厅下达我校的专升本计划内,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 疫情防控工作
贵阳学院2022年专升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考试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执行。
第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收费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复查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就处0851-85400560(兼传真),85406767
教务处0851-85231996
招生纪检监督电话: 0851-8540077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学校网址:http://www.g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