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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西藏2023年普通专升本开始报名

2023-03-21 西藏微青年

  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4月22日进行。

  一、院校计划

  (一)生源院校

  西藏民族大学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院校

  西藏大学 

  西藏民族大学   

  西藏农牧学院

  二、计划分类

  普通考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大学生可以兼报“普通考生计划”和“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区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并已注册专科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数据(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2)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一类: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已退役的我区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并已注册专科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数据,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第二类:在西藏自治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完成全日制普通专科学业的近三年来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报考类别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择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报名办法

  考生须于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一律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选报  “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建档立卡相关信息。

  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选报招生院校和专业。考生选报专升本专业须按本科院校发布的本科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目录填报,坚持“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因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每人仅可填选1个招生单位的1个专业志愿。

  (三)资格审核

  各高校须于3月28日前登录“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文化课免试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

  三、考试安排

  1.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专业基础3门,每科总分150分。

  2.时间。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2日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大学语文9:30至11:30;大学英语13:30至15:30;专业基础16:30至18:30。

  3.地点。考点设在生源所在院校。组考工作由生源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做好指导工作。

  4.收费。按《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成人高考招生统一考试标准,收取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

  5.命题。试卷由西藏自治区统一命制。试题(包括副题、印有试题的答题卡、试题电子版、参考答案)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6.评卷。网上评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参照普通高考评卷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加强评卷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评卷工作,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7.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所学专业基础课程相同或相近。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志愿、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考生。具体免试要求各招生院校应招生简章中明确。

  四、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严禁拒绝录取符合条件考生。

  1.批次设置。设置“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 “普通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三个批次。

  2.录取原则。根据录取规则、考生报名、志愿填报、成绩等情况划定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严禁录取未上线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总分、专业基础成绩相同时,按大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如总分、单科成绩、填报志愿完全相同,采取相同处理方式。

  3.建档立卡大学生。优先在建档立卡大学生专项计划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普通考生执行。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普通考生”批次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

  5.不得改录补录。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6.公示。招生院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连续7天。

  五、资格复核

  各招生院校须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进行考生资格复核。凡2023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视为无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报送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公示证明等复核备案材料。各招生院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报到入学

  经招生院校录取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招生院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招生院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并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的,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招生院校要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专升本新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专升本新生学籍管理、收费标准、毕业(学位)证书颁发等按我区普通高校在校生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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