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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3-03-07 潍坊科技学院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二)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

  潍坊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2843

  (二)学校地址

  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三)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四)培养层次:本科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健全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专科升本科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报名对象和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一)报名对象:1.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2.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执行。

  (三)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五、报名时间

  (一)报考我校的自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fust.edu.cn/)报名。

  (二)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23年4月2日-4月4日,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统一报名平台(http://zsb.sdzk.cn)进行报名。

  六、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报考我校的自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fust.edu.cn/)打印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然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正式考试时间见我校招生网站通知,测试方式为笔试,如遇特殊情况更改测试方式时,会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发布更改通知。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分专业划定合格线,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测试方案及合格名单将在学校网站(http://zs.wfust.edu.cn/)公布。

  (二)高校推荐考生、自荐合格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参加2023年4月22日、23日的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

  七、录取原则

  (一)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大赛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入学政策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潍坊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五)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2700

  咨询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学校网址:http://www.wfu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fust.edu.cn/

  十一、附则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学校对利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三)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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