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选拔总成绩由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3+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0.7+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一)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以选送院校报送成绩为准;
(二)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成绩由《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大学英语》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0.3+《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成绩×0.4。
(三)附加分加分原则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加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加2分。
2.以上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四川省教育厅公章。
另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专升本考生成绩由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该部分考生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的计算办法根据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执行。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值。
关于考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查,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通过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平台进行成绩查询;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各选送院校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各选送院校汇总复查申请后,报西华师范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华师范大学按程序在两日内完成所有成绩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