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3-03-08 成都体育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和《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学生“专升本”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招生选拔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要求
(一)招生对象
与我校签订专升本正式协议院校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对口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终以教育厅下达核准人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接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要求报考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及对口本科专业如下: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本科学校”的规定,如发现有违反此规定者,我校将不受理其“专升本”申请;已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处分记录;
2.在专科学习期间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三)资格审查
选送院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报名。报名通过学生名单及前五学期专业课考试成绩须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选拔考试
除免试录取以外的报名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共4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3门基础课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其中《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专业综合课成绩用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另: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于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但要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0日-21日进行,具体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20日 |
上午:9:00 -11:00 |
大学英语 |
4月20日 |
下午:15:00-17:00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4月21日 |
上午:9:00 -11:00 |
大学语文 |
(三)考试地点
考点设置在报名学生所在选送院校,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构成
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为基础课考试总成绩和选送院校所提交的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之和。
(五)成绩发布及复查
在“专升本”选拔考试及统一封闭流水阅卷结束后,我校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和选送院校所提交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将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并通知选送院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查。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按川教函〔2023〕4号文件精神开展录取工作。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录取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时,则按照基础课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仍有相同情况,则继续按照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即取考生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最高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免予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根据学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到本校,不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专升本专项计划,由我校按此类学生报名考试人数的20%予以确定,不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选送院校和我校资格审核,可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二)录取程序
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
1. 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我校录取原则,根据“专升本”各类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提出考试选拔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免试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经学校审定后,我校在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选送院校也须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3.录取通知书发放。“专升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选送学校,由选送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五、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对口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专项选拔),按对口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习时间为两年。本科前两年应修学分全部按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结合本科专业的设置情况,指定学生补修或加修部分课程。
(三)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按省教育厅要求填写 “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由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
“专升本”学生按升入我校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住宿费:
按照我校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
七、纪律监督
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并设立监督、申诉电话:
纪委办公室: 028-850944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095180
联 系 人:晁老师
教务处官网: http://jw.cdsu.edu.cn/
学校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九、其他
本简章与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成都体育学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