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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宾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7-18 宜宾学院

  确保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以及学生处、保密办、宣传部、保卫处、疫情防控办、教务处、国资处、计财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领导小组。“专升本”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审议“专升本”招生简章、工作方案,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组织考务、保密、安全、舆情管理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审议上报省教育厅的“专升本”预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等。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生对象

  1、校内“专升本”:宜宾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 2022 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从四川省应征入伍,毕业于宜宾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的2020年、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2、校外“专升本”:与宜宾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协议的选送院校对口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2022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毕业后从四川省应征入伍,毕业于与宜宾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协议的对口专业,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违纪处分;

  2. 学习成绩优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合格;

  3. 身心健康。

  四、“专升本”考试时间

 

422日(星期五)

考试用时

上午0900-1100

大学英语

120分钟

上午1300-1430

大学计算机基础

90分钟

下午1500-170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20分钟

  备注:《大学英语》为全省统考,不考听力。

  五、“专升本”计划、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每科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2)“专升本”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2。

  (3)招生计划

序号

对口升本专业名称

宜宾学院拟招生计划

拟调剂计划(到相同或相近专业)

1

制药工程

3

43

2

英语

5

57

3

学前教育

36

685

4

小学教育

6

68

5

物流管理

4

50

6

体育教育

4

50

7

数字媒体技术

7

127

8

数学与应用数学

6

14

9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

42

10

视觉传达设计

6

70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

2

28

12

食品科学与工程

6

68

13

生物工程

2

19

14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50

15

社会工作

3

39

16

软件工程

6

112

17

汽车服务工程

7

133

18

旅游管理

17

206

19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1

11

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4

266

21

机械电子工程

6

117

22

环境设计

8

99

23

护理学

4

182

24

行政管理

3

39

25

汉语言文学

3

31

26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4

27

公共事业管理

1

1

28

工商管理

13

159

29

工程管理

14

265

30

动植物检疫

37

87

3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

15

32

电子信息工程

3

59

33

财务管理

25

305

34

环境工程

15

130

35

应用化学

4

13

36

茶学

7

19

37

农学

5

13

  备注:①退伍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不占用上表中宜宾学院拟招生计划;②招生计划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专项计划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成绩构成

  (1)非免试学生

  学生参加本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后,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80%,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的20%,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20% +(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80%+所得加分

  (2)免试考生(退役士兵专项)

  根据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获奖加分形成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必修课程门数+所得加分

  本专业必修课程成绩说明:①补考合格后的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②采用等级制计算的课程,按照如下方法折算: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分;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

  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包括以下内容:

  ①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

全国一等

6

全国二等

5

全国三等

4

省一等

4

省二等

2

省三等

1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或专业四级)

合格

1.5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1.5

 

  注:

  Ⅰ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查;

  Ⅱ同时获得上表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Ⅲ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参加每年由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大学生竞赛的项目,参加由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参加由教育部和省教厅举办的“互联网+”比赛项目。

  ②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专利级别

国际专利

国内专利

加分

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6

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4

实用新型

第一作者

4

实用新型

第一作者

2

外观设计

第一作者

2

外观设计

第一作者

1

备注:(1)必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2)同一专利项目只能以最高加分项目加分;(3)学生所在的学部(学院)组织答辩认定,并提交认定结果。

  ③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加4分。

  六、录取办法

  1、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

  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原毕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宜宾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划定录取比例,分选送院校分专业按总评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未录取到宜宾学院的考生根据报名志愿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优先录取。

  (2)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高职(专科)期间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学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按志愿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各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2、普通计划

  根据考试科目分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在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总评成绩和平行志愿在录取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不录取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的学生。

  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在填报“专升本”志愿时,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时,可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总评成绩相同时,以选拔考试平均成绩为准;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试成绩为准。

  3、批次录取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录取照顾政策考生,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见附件3。

  八、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

  经省教育厅批准,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录取本科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籍编入录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制两年。“专升本”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发放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录取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本科院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九、咨询与申诉

  1、咨询

  宜宾学院:0831-3530995

  成都东软学院:028-64888001

  成都文理学院:028-61561704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0838-3201799

  吉利学院:028-63286222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028-82000082

  绵阳城市学院:0816-6285600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028-87979300、87979220、87979000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028-62127132

  2、监督与申诉

  宜宾学院纪委监督“专升本”工作。宜宾学院及选送专科院校教职员工、学生对宜宾学院组织开展的2022年“专升本”工作如有异议,可向宜宾学院纪委办公室、教务处投诉。

  教务处电话:0831-3530995

  教务处办公地点:宜宾学院办公楼二楼207室

  纪委办电话:0831-3545013

  纪委办公地点:宜宾学院办公楼六楼619室

  十、未尽事宜,由“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 宾 学 院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