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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3-23 呼伦贝尔学院

  学校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819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一、办学层次与类型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

  呼伦贝尔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制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

  四、志愿填报

  考生网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1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照"考生类型"结合《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招生计划,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请谨慎选择、认真填报,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五、考试时间


  六、考试说明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200 分(每部分内容50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公共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公共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和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课考试说明详见呼伦贝尔学院招生信息网)。

  2.打印准考证

  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当在2022年4月15日-21日期间,自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健康码、考前14天健康情况承诺书等),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报考呼伦贝尔学院的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复核申请,具体办法可查阅呼伦贝尔学院公布的《2022年专升本成绩复核办法》,逾期不再受理。

  八、录取规则

  2022年全区专升本实行网上录取,执行“招生院校负责,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严格按照考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严禁跨专业等违规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普通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1.免试考生录取

  ①获奖免试考生。按专业志愿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录取时,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通过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参战、服役年限等设为优先录取条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学校根据上一年录取比例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3.普通考生录取。考生达到自治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次网报公告进行网报,参加调剂录取。第一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退档参加调剂录取。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根据线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九、录取工作

  (一)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分多轮开展。第一轮录取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并将录取名单在呼伦贝尔学院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如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进入调剂录取阶段。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参加调剂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录取。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重新填报志愿,工作流程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第一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

  (四)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拟定于5月18 日9: 00-17:00,届时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专升本统一考试考生网报公告"中的二次网报志愿时间为准。

  (五)如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继续进行调剂录取,工作流程与第一轮相同,调剂录取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成绩互认,不再组织单独考试,直至招生计划全部完成。

  (六)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未参加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或在第二轮所报志愿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视为放弃专升本录取资格。

  十、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呼伦贝尔学院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传真:0470-3103125

  E-mail:hlbexyz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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