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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3-20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关于做好江西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和《关于做好全省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 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共3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项计划95人)。其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占比 10%,“获奖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占比5%。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单独组织录取,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可转为普通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报考要求详见下表1。

  表 1 上饶师范学院 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人数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本科)

招生人数

普通计划招生人数

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退役士兵免试

获奖

学生

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3

10

2

10

1

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2

9

2

10

1

3

环境科学

18

5

2

10

1

4

汉语言文学

22

19

2

0

1

5

翻译

20

7

2

10

1

6

行政管理

16

3

2

10

1

7

旅游管理

20

7

2

10

1

8

体育教育

12

10

1

0

1

9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12

10

1

0

1

10

视觉传达设计

50

31

5

12

2

11

舞蹈学

14

12

1

0

1

12

学前教育

16

13

2

0

1

13

园林

19

6

2

10

1

14

会计学

28

11

3

13

1

15

思想政治教育

8

7

1

0

0

汇总

300

160

30

95

15

  注: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参照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西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 2023 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在 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 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 (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 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 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 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获奖学生等相关信息。

  (二)缴费:凡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审核通过的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 -21日,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按照《江西省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具体要求执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六、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须于所有考生须于2023年3月17日 15: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 本管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各招 生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简章) 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并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

  (二) 缺额征集志愿填报。“免试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6 日 9:00-17:00,“未来工匠专项计划” “其它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缺额征集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缺额院校、专业、计划情况须根据实际录取统计数据确定, 届时考生关注并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缺额征集信息及说明进行填报。

  (三)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9个考试大类中选报其中1个大类并参加该大类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

  2.所有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符合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各批次志愿。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其它批次录取资格。

  3.3月17-21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填报志愿修改一次,逾期后不得更改、补报。

  4.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具体网上缴费时间为工作日9:00-21:00和非工作日(周末) 9:00-17:00。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有关高校应及时通知、督促在外地实习的考生提前到达考试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所有考生统一考试“政治+英语+信息技术”3 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 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考生选报9个考试大类中的1个大类分别考试,《实施方案》规定对应的1门考试科目,分值150分。

  (三)考点设置

  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设置。

  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 院校(校本部) 所在设区市指定 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试 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编

  全省统一编排准考证,考生于考前3天内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准考证。已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编排准考证。

  八、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 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 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九、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录取原则:

  (一)学校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升本投档的政策规定,录取工作依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各大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

  (二)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专业按照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计划。

  (四)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十、学籍与编班 

  (一)被录取的考生,编入学校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插班或单独编班学习,学籍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校报到。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 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交考生本人携带至或寄至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十一、学费与待遇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按学校统招本科同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各招生专业具体学费标准见下表2。

  表 2 各专业学费一览表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120

2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120

3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

4120

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3650

5

外国语学院

翻译

3880

6

政治与法律学院

行政管理

3880

7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3880

8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4350

9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350

10

美术与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8000

11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3880

12

生命科学学院

园林

4120

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3880

14

音乐与舞蹈学院

舞蹈学

8000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3880

  (二)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1. 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 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上饶师范学院 XX 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 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 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 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如发生与本章程内容相冲突的情况,以省考试院 2023年专升本工作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联系方式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sru.jx.cn

  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sru.edu.cn

  教务处咨询电话:0793-8154070,联系人:杨老师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793-8150684,联系人:曾老师

  上饶师范学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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