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2023-03-02 萍乡学院萍乡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
招 生 章 程
萍乡学院溯源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大专班,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萍乡学院。201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立足萍乡、面向江西、辐射全国、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重点发展材料、机械和教育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牢固树立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发展态势良好,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提升迅速,本科办学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萍乡市服务地方经济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一章 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学校专升本免试招生专业共10个,招生计划111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
120202市场营销 |
5 |
4350元/年 |
040201体育教育 |
12 |
4350元/年 |
120105工程造价 |
12 |
4120元/年 |
120103工程管理 |
2 |
3880元/年 |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4120元/年 |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 |
2 |
4350元/年 |
08091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 |
4120元/年 |
040106学前教育 |
12 |
3880元/年 |
040107小学教育(联合培养) |
30 |
3880元/年 |
120904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联合培养) |
30 |
3880元/年 |
小 计 |
111 |
注1:本计划表中学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联合培养专业被录取后学籍为萍乡学院,培养地点设在各联合培养院校(其中,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联合培养学校为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联合培养学校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章 免试申请时间、方式
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且已完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报名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严格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附件1),选择本科对应专业。考生登录萍乡学院教务处网专升本专栏(http://jwc.pxc.jx.cn/zsb.htm ),下载《萍乡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表》(附件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专科毕业院校、报考专业、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及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成绩单扫描件为PDF格式),在3月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kaowuke2023@163.com,联系电话:0799-6684335。
注:1.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图片;
2.专科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籍证明);
3.相关荣誉证书;
(1)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图片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图片
4.成绩单扫描件为PDF格式以附件方式放入邮件中。
第三章 综合评价
(一)综合评价方式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综合评价采用计算高职(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平均分进行,学习成绩标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及格)”等无具体分数科目,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合格(及格)60分计入平均分,课程补考或重修后成绩按60分计算;
2.分数相同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录取;
3.加分条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考生加5分,二等功加10分,一等功加15分;
4.综合评价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二)成绩公布
综合评价结果将于2023年3月16日在萍乡学院教务处官网专升本专栏中公布(http://jwc.pxc.jx.cn/zsb.htm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学校根据专业门类招生计划数,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评价成绩,按照梯度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同等志愿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学校在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内,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如我校某专业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若我校某专业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均未满额,则由学校重新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招生计划数,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3.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行放弃为由要求学校退档。
第五章 附 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萍乡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咨询联系方式。
教务处电话:0799-6684335 (李老师)
招就处电话:0799-6684329 (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