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5-02-12 金陵科技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金陵科技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金陵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2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江宁校区)
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幕府校区)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学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三门文化科目考试,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每门考试时长90分钟。
备注: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及考试大纲详见金陵科技学院阳光招生网:https://zsb.jit.edu.cn/c5/20241227/i1038.phtml。
(二)考试时间、地点
1. 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
2. 考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江宁校区)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普通类文化科目考试的学生每人共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3月22日 13:00-17:00
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遵循考生志愿,以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由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录取时考生的英语成绩须满足文科(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不低于35分,理科(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学与工程)不低于30分的要求。在英语成绩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一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二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的录取名单发放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录取通知书。
(二)政策性录取及加分政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报考我校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以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3. 申请政策性录取的学生须将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88800
监督邮箱:jw@j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金陵科技学院阳光招生网:https://zsb.ji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邮政编码:211169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