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5-02-12 南通理工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南通理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通理工学院
招生代码:1641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南通校区)
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海安校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收计划为275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普通类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具体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及相关参考书籍等详见附件。
(2)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通理工学院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zs.ntit.edu.cn)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五、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
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专业35分,理工科专业30分),对英语科目成绩达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
2. 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政策性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所有参加优先录取和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4.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六、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通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677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生公寓3000-4600元/生•学年,个性化公寓5000-7600元/生•学年。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
2.学校网址: https://www.ntit.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
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邮政编码:226002
海安校区: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邮政编码:226601
4.咨询QQ群: 970565056
5.纪检监督电话: 0513-55078202
八、附则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南通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学校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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