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5-02-11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为做好我校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介绍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是由南京理工大学与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实力雄厚办学条件佳:地处泰州市主城区,占地1003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10大实验实训中心;纸型藏书90余万册,电子图书300万余册,教学设施先进齐备,生活配套完善便利。
紧贴市场专业设置优:开设涉及工、经、管、文、艺等五大学科门类的27个本科专业、50个特色专业方向。7个专业入选江苏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在江苏省独立学院专业综合评估中被评定为星级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等。
名校办学师资力量强:形成了一支以专兼职教师为主体,以行业(企业)专家为补充的学术型、工程型相得益彰的师资队伍。由教学名师领衔的名师团队、博士团队和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
育人为本办学成果丰:深化“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产教融合育人模式,近五年,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738项;超80%的毕业生面向江浙沪就业,每年均有数百名毕业生考取海内外高校研究生。
社会肯定就业前景好:两度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三次获评“江苏省就业工作量化考核A等高校”。学校办学实践得到了广泛认可,得到了行业企业的信任,并被《中国高等教育》连续刊载,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砥砺奋进的五年——教育新实践”专题报道。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代码:1848)!
二、招生计划
2025年“专转本”招生计划详见附表,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1.学费:“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3.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s://zs.nustti.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七、附则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