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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5-02-11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学校代码:1807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二、招生计划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学生、2022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安排在2025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5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资格审核: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志愿填报

  2025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四)录取

  1.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2025年“专转本”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省内相关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3.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 85780055、85780077 

  监督电话:025-85780048

  学校网址:https://www.naujs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naujsc.edu.cn/

  学校官微: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招生咨询QQ号:3222825276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邮政编码:210023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