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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 2023 年五年一贯制高师 “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3-01-11 泰州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师生转本科学习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泰州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

  (四)学校简介:泰州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泰州,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秉承“明体达用”办学理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80年来,学校积淀形成“敦尚行实、明体达用”的校训和“惟精惟诚、知行合一”的校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10多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

  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选拔。

  2.五年一贯制高师四、五年级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五年一贯制高师毕业当年从我省应征入

  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业的要求;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总数

退役大

生士

兵专项

计划

 

学费(/)

对报考者专

阶段所学

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师范)

 

152

 

150

 

2

 

5200

五年制高师师范类考

  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为准。

  四、报名

  由推荐学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对申报“专转本”的学生,由推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名办法详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学校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五年一贯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按照向社会公布

  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

  (二)考试科目

  学前教育专业的文化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学校联合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具体事项详见《通知》(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内容)。

  (三)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8日至19日(如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以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通知》。

  (二)我校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七、政策性录取

  普通师范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录取办法详见《通知》。

  八、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不予接收。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为实现专科至本科培养过程的平稳过渡,我校将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泰州学院本科生待遇,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泰州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收费标准

  (一)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我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若有变动,以价格部门审批标准为准。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一、组织领导

  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专转本”招生录取具体事项。

  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生咨询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传真:0523-86653218

  招生监督电话:0523-80769699

  招生监督邮箱:tzxyjwjc@tz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tzu.edu.cn

  十三、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