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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专转本工作实施事项

2022-05-18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院校,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1〕4号)精神,现制定《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是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第一年,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各市招考机构要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22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各有关院校及各市招考部门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宣传发动。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19年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下同)。各接收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条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推荐学校要着重做好生源组织发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并安排专人做好政策解答、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

  三、严格考试管理。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监督。“专转本”接收院校有义务有责任承担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考点工作,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细化安全措施,确保试(答)卷运送、使用和保管的绝对安全。各推荐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诚信考试,违纪可耻”的应试氛围。如发现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声誉。

  五、加强保障工作。我省“专转本”选拔工作全面实行“互联网+考试”管理模式,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市招考机构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在报名、志愿填报、考试组织、录取等环节,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招考政策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办法,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