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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3-03-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01.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02.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1个本科专业招收“专升本”考生,招生计划共1092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108人。

  报名、审核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当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而出现计划空余时,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该专业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使用。

  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zsb.hbnu.edu.cn)公布。

  03.报名

  (一)报名

  1.报名平台

  2023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2.学校代码

  10513

  3.报名时间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26日。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5日至9日进行预报名;第二阶段,3月22日至26日进行志愿填报。

  4.报名材料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需在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项计划考生还需上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在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伍地证明等材料。申请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上传个人立功受奖证明材料。

  预报名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打印预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并提交入伍批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确认,盖章确认后的申请表须于志愿填报结束(3月26日)前上传报名平台。

  5.报考专业

  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专业原则上应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关,请考生参考《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报考专业对应一览表》(附件2)。

  6.注意事项

  (1)考生首次登录报名平台须使用手机号完成报名账号注册,请务必使用本人手机号、本人真实姓名进行注册,严禁冒用他人手机号或委托他人注册账号和进行网上报名,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2)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 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3)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我校专业报考条件。

  (4)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5)报名平台为考生提供了查询高校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的功能(在首页下方点击“报名数据统计”模块),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期间(即3月22日至3月26日)查询各高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报考志愿。报考人数统计信息每天中午12:00更新一次。

  (6)考生在专升本报名考试期间,不得变更手机号并务必保证手机通畅和短信功能正常,妥善保管报名账号密码,切勿泄露给任何中介培训机构和其它人员。如密码遗忘,考生可通过原注册手机号、姓名,获取验证码重新设置密码。如因本人保管不善泄露账号、密码、遗失手机卡等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或请他人代填代改志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络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本人电子照片须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电子照片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数字化图像文件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

  (二)资格审核

  1.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考生于3月27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查看志愿审核结果,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8日8:00-17:00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并于3月29日17: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查看志愿终审结果。

  注意:更正志愿信息阶段,只能更改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无法更改其他信息;因考生未查阅专业审核结果等原因导致错过更正志愿或无法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志愿终审阶段仍未通过高校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视为不具备普通专升本报名和考试资格。

  2.志愿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7日8:00-3月30日14: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申请表,确认网络报名成功;考生持本人签字的报名申请表到生源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 zsb.hbnu.edu.cn)(账号密码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相同),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

  3月31日8:00-4月2日20:00,考生登录“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缴费平台”(http://jfpt.hbnu.edu.cn/xysf/)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资格,并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04.考试与考查

  (一)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总分100分;专业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阅卷,总分为15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见《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附件3),各科目考试大纲见《2023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附件4)、《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2.考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4:30-16:00

  音乐学、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科目考试从13:30开始。

  3.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我校科技大楼、教育大楼和音乐楼,各考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考试形式

  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综合》科目及视觉传达设计的《图形创意基础》、环境设计专业的《手绘表现》科目考试形式与要求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其它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闭卷。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1.考查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00。

  2.考查形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3.考查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心理适应能力、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职业适应性及其专业持续学习能力等。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三)考试入场流程

  1.考生于4月29日8:00-5月7日9:00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zsb.hbnu.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5月7日持2023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成绩发布

  5月1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zsb.hbnu.edu.cn)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总成绩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须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zsb.hbnu.edu.cn/),在“成绩查询”模块提交核分申请,下载打印《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填讫后本人手写签名,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放在一起进行拍照,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sb@hbnu.edu.cn。不符合要求或其它形式的成绩核查申请将不予受理。学校将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在5月23日下午17:30前反馈复核结果。

  05.录取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专项计划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录取同步进行,依据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不区分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补录

  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

  若未完成普通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的补录计划进行补录报名,按补录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未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则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补录,对参加补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五)公示

  我校于5月底在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https://jwc.hbnu.edu.cn/)和湖北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https://zsb.hbnu.edu.cn/)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报名时务必提交真实完整的收件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通知书能够准确投递,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06.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报名考试费或综合考查费,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收费标准为80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收费标准为50元/生,免于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收费。

  (二)学费、住宿费

  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经省发改委最终批准的2023年同一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参考附件6。

  07.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校报到。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在同专业三年级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08.联系方式

  即日起我校接受考生专升本相关工作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714-6538726

  联系邮箱:zsb@hbn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袁老师

  各专业招考咨询电话参考附件7。

  专升本信息发布网址:https://jwc.hbnu.edu.cn

  投诉举报电话:0714-6575962

  投诉举报邮箱:jwc@hb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

  09.附件

  如有需要,请登我校教务处官方网站(https://jwc.hbnu.edu.cn)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