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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文化考试温馨提示

2023-04-03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文化考试将于4月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含手机、照相设备、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电子手表、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等)、涂改液、修正带等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

  三、提倡考生不携带手机前往考点,如携带手机,须服从考点管理。考试过程中考生携带手机或其他具有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只能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以及在试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的一律无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退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五、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建议除身份验证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对考生违规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省招生考试院在考试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我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51-85952835。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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