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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07-11 铜仁学院招生网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铜仁学院章程》,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5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由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铜仁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铜仁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领导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下设招生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专升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按2022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及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查询。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专升本招生对象为普通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条  专升本专业考试要求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内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上全省统一划线后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考试和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以专升本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划线原则为:分专业不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免试生、退役士兵的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2022年我校专升本部分专业将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联合培养,其中会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护理学共计三个专业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新生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入学就读;学前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二个专业与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新生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入学就读。以上两所专科学校在铜仁学院的指导下、按照铜仁学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要求联合开展培养工作。联合培养学生按规定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铜仁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有“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保障型与发展型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主要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

  第二十一条  铜仁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