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切换城市) 中国教育在线旗下就业服务平台

广西财经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5-30 广西财经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2〕17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邮编530007。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武鸣校区(在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二、招生对象、招生条件和招考方式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直接选拔升本(以下简称直升本)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签署放弃“直升本”承诺书,方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招考方式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需要参加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68号文附件)的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对于填报我校相关专业,且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我校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但要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我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和收费标准

  广西财经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考生报名

  所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考生”)均须参加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第十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

  当前因故未返校的我校应届毕业考生,返校作现场确认之前,需要按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综合考查申报(5月25日10:00至27日10:00)

  考生登录“2022年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向招生院校申报参加综合考查。系统中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已预先为每名考生设置了本人可就读的本科招生专业,考生选定专业后再选择招生的本科院校。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申报综合考查并取得相应成绩,才具有录取资格。考生可根据《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申报符合接续条件的多所院校及专业。

  (三)综合考查(5月30日至6月13日)

  招生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已向本校申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分值为150 分。除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外(此类考生按综合考查满分计),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综合考查并取得成绩。

  我校综合考查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并根据考生申报的综合考查专业情况分学科安排考查组开展综合考查。具体分组和线上考查细节将由工作人员联系考生。

  6月15日前,学校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上传至“2022 年广西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供考生查询。

  (四)填报志愿(6月16日10:00至20日12:00)

  相关注意事项按68号文执行。

  (五)投档录取(6月21日至22日)

  我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内实施细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于6月24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备注:以上时间节点若是有调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五、资助学生政策及程序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六、学生培养和收费标准

  (一)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广西财经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广西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学费实行学分制和学年制两种收费方式。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据实结算,毕业时予以清算,多退少补。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二)院校代码:11548

  (三)学校类型:公办普通本科

  (四)联系电话:(0771)3352552,3822091

  传 真:(0771)3352552

  (五)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邮编:530007

  (六)学校网址:https://www.gxufe.edu.cn/

  (七)专升本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gxcfejwc@163.com

  九、监督机制

  广西财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