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实施方案
2023-02-21 兰州文理学院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和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入学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仅申请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并纳入免试生总计划。
三、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3 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 年2月13 日8:00 至16 日18: 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30K。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 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
(五)我校免试招生工作分两轮开展,若首轮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将进行第二轮招生。
1.进入第二轮招生时,我校将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录。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重新填报志愿,首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考生,按照首轮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其他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3.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 3月9日8:00至10日18:00。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8:00至18日18:00。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 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五、招生录取
(一)免试招录方式为免除普通专升本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进行录取。
(二)我校对经测试、考查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首轮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第二轮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2号楼(以准考证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
七、测试办法(见附件)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升本科
免试入学专业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一、测试目的
充分体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我校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普通专升本生源质量,体现招生考试“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结合学校本科专业教育实际,凸显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及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水平。
二、测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测试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综合知识答辩。考生按照公布的《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附件1-8)中的考核知识点进行准备。测试当日,在规定时间现场抽签(题),抽签(题)后进入候考室进行30分钟准备,然后进入答辩,答辩时长15分钟。
测试时间。第一轮 2023年3月3日9:00—11:00。
若第一轮未完成计划,则进行第二轮。第二轮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9:00—11:00。
测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2号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测试人数
测试人数以报名平台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为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考招分离”原则,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测试工作以招生专业大类分组进行。每组设考官5人,其中主考官1人;设面试室(每组1间)、抽签室、候考室。
面试室: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工作人员席(计时、计分)、考生席。工作人员1人(计时、计分)。
抽签室:工作人员2人。
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
引导员:2人。
五、测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确认表抽签(题)后进入候考室准备(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
2.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及答辩试题号,并由抽签室工作人员负责将编号及题号信息报送面试室。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测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测试过程中,考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信息,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其他任何有关身份信息。
4.测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面试室进行测试。考生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六、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答辩,主要以高职(专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测试基础,重点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七、测试评分办法
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时,每位考生答题时间共10分钟,试题以书面的形式摆放在面试室考生桌子上。主考官不进行提问(只讲导入语),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共同进行面试测试,不进行提问。每个考生答辩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应试情况,依照参考答案和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答辩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计算出平均成绩,最终确定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汇总表由考官、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一年后方可销毁。考生最终测试成绩于学校测试工作结束当日对外公示。
八、测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测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不得携带通讯工具。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纪检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纪检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九、检查监督
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测试期间,纪检监察室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及所有工作人员、考官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附件1: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财贸专业大类).docx
附件2: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生化专业大类).docx
附件3: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电子信息工程).docx
附件4: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教育专业大类 汉语言文学).docx
附件5: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教育专业大类 学前教育).docx
附件6:普通专升本免试入学专业综合知识答辩测试大纲(艺术类 音乐表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