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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7-04 职教网

  京教函〔2022〕147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和经市政府同意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草案)》要求,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稳步推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支持1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整建制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地,做好职业教育发展的示范,树立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标杆。

  二、申报条件

  (一)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上一年度民办高校办学状况年检结论为“通过”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均可自愿申报。

  (二)具备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发〔2021〕1号)的相关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文件

  1.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办学条件表(对照附件逐项填写)等内容。

  2.论证报告:包括对申报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

  3.支撑材料:对于学校办学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土地房屋产权证、教师名册等)。

  以上材料合订成册,不超过100页,一式10份,同时提交PDF版。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5日—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申报工作,要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相关条件,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认真撰写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